戀愛和婚姻關係是情感世界中最強烈、也最容易混淆的部分。基督信仰提供了清晰的指引:性親密應該保留在婚姻關係中;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盟約關係,反映基督與教會的關係;婚姻中的伴侶應該彼此委身,「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世記2:24)。在尋找潛在伴侶時,信仰兼容性是重要考量——「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」(哥林多後書6:14)提醒我們尋找能夠共享信仰核心價值觀的伴侶。在戀愛關係中,保持身體和情感的界限,注重靈性和品格的連結,比僅僅基於感覺或吸引力的關係更有持久力。無論是單身還是已婚,我們都可以在各自的狀態中榮耀神——單身提供了專注服事神和他人的機會,婚姻則提供了實踐犧牲之愛的環境。